本案例之發想緣自李俐慧教授撰文之〈鄰里公園對高齡者性別友善了嗎?〉,該文收錄於本計畫主持人蔡麗玲教授策劃之科研成果文集《哇!原來這是性別與科技!?》一書。本計畫團隊針對此項議題回顧更多相關文獻後,進一步納入其他有關鄰里公園之性別分析與創新資料,擴增而成本文。
若讀者對於本文內容有任何疑問,敬請指正。
據國家發展委員會(2022)推估,台灣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由於未來年長者勢必愈來愈多,政府單位提供他們充足且安全的活動空間也愈形重要。對於居住在都市的年長者而言,社區公園是他們使用率最高的運動場所(劉文禎,2008),若能推動其內部設施更加適合長者使用,有助維繫該群體的身心健康,進而減少其個人及社會的醫療成本支出(靳燕玲,2018)。
目前各縣市雖都設有相當數量的鄰里公園,然而其中的設施卻未必能夠滿足年長者的需求。公園的內部設施也很可能不符合年長者的生理條件,如過低的座椅增加其受傷風險(民視,2021年4月10日)。
另一方面,女性與男性年長者使用鄰里公園基礎設施的模式不盡相同。有關單位或設計者在規劃園內設施時宜考量生理性別、社會性別以及年齡等因素產生的交織性差異,並藉此安排適合所有年長者的內部設施配置。
1.分析年長者使用公園的社會性別差異
2.如何改良公園基礎設施以適應年長者交織性的需求
3.藉由「直觀功能」感知分析較具性別容納度的公園設施
本案例之發想緣自李俐慧教授撰文之〈鄰里公園對高齡者性別友善了嗎?〉,該文收錄於本計畫主持人蔡麗玲教授策劃之科研成果文集《哇!原來這是性別與科技!?》一書。本計畫團隊針對此項議題回顧更多相關文獻後,進一步納入其他有關鄰里公園之性別分析與創新資料,擴增而成本文。
若讀者對於本文內容有任何疑問,敬請指正。
據國家發展委員會(2022)推估,台灣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註:據世界衛生組織定義,65 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達7%稱為「高齡化社會」;達14%稱為「高齡社會」;達20%稱為「超高齡社會」)。由於未來年長者勢必愈來愈多,政府單位提供他們充足且安全的活動空間也愈形重要。對於居住在都市的年長者而言,社區公園是他們使用率最高的運動場所(劉文禎,2008),若能推動其內部設施更加適合長者使用,有助維繫該群體的身心健康,進而減少其個人及社會的醫療成本支出(靳燕玲,2018)。
目前各縣市雖都設有相當數量的鄰里公園,然而其中的設施卻未必能夠滿足年長者的需求。一份針對高雄市(2010年以前舊直轄市範圍)的公園調查顯示,無論早期或接近2000年代設置的公園,在規劃設計時皆未納入年長者需求,以致長者們往往自備桌椅前往公園聚集活動,甚至引發管理上的不便(劉東裕,2012)。同時,公園的內部設施也很可能不符合年長者的生理條件,如過低的座椅增加其受傷風險(民視,2021年4月10日)。
另一方面,女性與男性年長者使用鄰里公園基礎設施的模式不盡相同。有關單位或設計者在規劃園內設施時宜考量生理性別、社會性別以及年齡等因素產生的交織性差異,並藉此安排適合所有年長者的內部設施配置。
設計者在設計適合年長者的鄰里公園設施時,宜先了解此族群的使用情形,並著眼其中的性別差異。
社會性別常模(gender norms)影響了年長者的日常生活習慣,進而可能造成男性與女性年長者在鄰里公園中的休閒活動型態產生差異。藉由「分析社會性別」方法,有助於了解女性與男性年長者在公園從事的不同休閒活動。此為本案例的性別化創新之一。
年長者的社會性別的差異可能影響他們注重與偏好的公園設施不同。以台北市大安區及新北市永和區的鄰里公園為例,兩區域的男性長者較重視步道動線規劃,而女性長者則注重座位區是否有遮蔭(蔡承宏,2020)。
李俐慧(2021)則實地觀察台中市三座公園,發現年長者在其中的休閒活動也依據其社會性別而產生差異。這項研究指出,公園中經常發生單一性別的「年長者群集」,如女性長者偏好群聚聊天(人數可多達八至九人),或是自市場購物後至公園與其他同性長者一同挑揀菜葉;男性長者雖然也有下棋對奕等群聚行為,但總體而言以單獨活動較多。
此外,公園使用行為的社會性別差異也可能受到區域因素影響。如高雄市三民公園即以年長男性閒聊、玩牌及下棋居多(吳怡卿、易言嬡,2003),目前該公園的女性群集則多屬土風舞等活動(當地社區亦有於三民公園進行的土風舞學習課程)。顯示不同鄰里公園內的年長者使用行為可能基於附近社區的型態(新興社區、老舊社區;市區內的社區或鄉鎮社區)以及社區內使用者的活動習慣等條件而產生差異。
綜合前述資料可知,年長者在鄰里公園中的休閒行為不僅可能因其社會性別而發生差異,也可能由於公園座落的地區而有所不同。因此,若要根據年長者的需求設計並改良公園基礎設施,應考量有關生理性別、社會性別、年齡甚至地理位置等交織性的因素。
年長者可能由於生理機能退化,其身體的靈活與耐受程度也不同於青壯年人。同時,前述的機能退化本身也可能因為女性與男性不同的生理結構而有差異。另一方面,年長者在公園中的休閒活動往往也依據其社會性別而有不同。以上各項條件皆說明,改良鄰里公園設施的重點在於考慮年長者交織性的需要。
本案例藉由探討生理性別、社會性別與年齡的交織性影響,針對洗手間、座椅與照明等公園基礎設施提出可能的改善方式。此為性別化創新之二。
(一)洗手間
目前台灣的許多鄰里公園並無洗手間,如台南市369座鄰里公園內僅有8座廁所(蔡汶瑾,2018),引起晨間運動的女性年長者抱怨(陳韋宗,2015年5月20日)。且公園內即使有洗手間,也可能多設置蹲式馬桶,不適合膝蓋較脆弱的年長者使用(謝武雄,2016年8月14日)。
研究指出,四分之一的年長者和退休人員在公園停留超過兩小時(Wu & Song,2017),尤其年長女性的群集社交往往是長時間的(李俐慧,2021)。雖然鄰里公園的服務半徑僅為800公尺,對青年人而言可以就近返家如廁,然而一般社區60歲以上長者中,有約25-35%女性及10-15%男性患有尿失禁(徐愫萱等,2009),且年長者也可能由於膀胱等生理機能差異而必須在內急時能夠立即使用廁所,因此,宜考量年長者需求於鄰里公園內適當設置洗手間。
在實務上,鄰里公園是否設置洗手間存在許多問題,如高雄市工務局養工處表示,由於鄰里公園使用者多住附近,且洗手間入夜後不易管理,有治安疑慮,因故以不設廁所為常態(王慧瑛,2022年9月5日)。此外,各區域編列之經費多寡亦可能影響鄰里公園廁所維護的成效,如高雄市之鄰里公園通常未編列清潔費用並倚靠社區志工隊維護(吳文欽,2022年6月8日),若洗手間疏於清潔,仍可能造成年長者不願意使用,甚至由於環境衛生欠佳而增加疾病風險
因此,若要改善鄰里公園的洗手間設備,一方面需仰賴有關單位在規劃洗手間數量時納入生理性別、年齡以及社區人口利用鄰里公園的特性加以評估;另一方面,各地管轄單位之維護預算也須納入考慮,避免造成洗手間之設計雖符合需求及法規,卻疏於維護而無人使用,反而無法達到便利年長者的效果。
(二)座椅
考量許多年長者長時間在公園活動,且不同鄰里公園的單一性別群聚也可能有差異,座椅的設計必須同時考慮他們的生理性別、社會性別及年齡。以下分別以結構、材質、排列方式、數量等四個面向敘述座椅設計宜考量的重點。
1. 座椅結構 根據測試,台灣年長者可由坐姿站起的最低座椅高度(Minimal Chair Height Standing,MCHS)平均值分別是29.4±9.8公分(女性)與24.2±8.4公分(男性),這項能力(可由多低的座椅站起)也與年齡顯著相關;而在測試前一年內曾經跌倒者的MCHS數值較高,顯示年長者可由最低座高站起的能力與其跌倒的風險有關(Kwan et al., 2011)。因此過低的公園座位可能使得多數長者難以由座位站起,甚至增加跌倒風險,並不符合長者的生理條件。
根據勞工安全研究所調查,最適合年長者由坐而站的椅高,男性為48.48公分、女性為45.12公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研究所,2008;引自林逸等,2017)。陳詩盛(2014)則透過實地觀察與訪談發現,群聚聊天的長者喜歡有利久坐的座椅,並且較能接受42~50公分之間的椅高。該研究經以實驗座椅進行實地測試,得出適用公園場域的座椅高度約為45公分。本文建議,除設置高度一致之座椅外,若養護單位的資源充足,亦可進一步依據不同身高的使用者提供多元化的合適座椅。
由於年長者經常在公園久坐,座椅須具有椅背支撐其背部,且椅背可適當傾斜,以避免長者的背部長時間直立。年長者坐下及站立的瞬間會增加膝蓋負擔,為便利他們輕鬆坐下或起身,座椅宜設計輔助結構,例如扶手或可支撐雙腿的傾斜椅面,以利膝蓋退化或曾接受手術的長者(李俐慧,2015)。
2. 材質 由於年長者對環境變化較敏感,偏好不易因氣溫變化而過熱或過冷的座椅材質(如石質座椅),因此木質對他們較為適宜(陳詩盛,2014)。
3. 排列方式 由於年長者的社交群集是各地鄰里公園內常見的現象,因此座椅必須能夠支持長者依其不同社會性別而產生的社交行為差異。若公園內的座椅以一字型排列,將不利對話交談(李俐慧,2015)。陳詩盛(2014)建議,座椅的排列角度可呼應年長者群集時自然呈現的圓形,使他們能夠正坐而不需側身談話。本文認為,針對公園內經常發生年長者下棋、聊天等群聚的區域,宜採用上述建議,將座椅排列成圓形或適合下棋等活動的方形,方便年長者活動。
4. 數量 目前許多鄰里公園的桌椅數量明顯不足,導致許多年長者必須自行攜帶桌椅前往放置(李俐慧,2021)。因此,除了考慮座椅結構的設計外,也需顧及公園內座椅的數量是否能適應當地社區年長者的使用習慣。
(三)照明
若干社區的年長者習慣於晚間至鄰里公園活動。據蔡承宏(2020)的調查發現,「夜晚照明」在鄰里公園的九項環境屬性當中,對於中高齡者具有最高的重要性。但各地鄰里公園仍時有夜間照明不足的情形,例如報章曾披露桃園市、台中市的特定公園等都曾發生類似狀況(黃婉婷,2020年11月22日:張軒哲,2020年7月7日)。
在高齡人口中,年齡相關性白內障、年齡相關性黃斑部病變、青光眼及糖尿病性視網膜病變的盛行率很高(Zetterberg,2016),而前三者在女性當中更為常見(Zetterberg,2016;Korpole等,2022)。若公園的夜間照明不足,很可能阻礙年長者的活動,甚至增加意外跌跤的風險。
另有研究發現,有些年長者會在清晨五點至上午八點之間至公園活動(Wu & Song,2017)。考量清晨時段自然光線較不足,因此,若是晨間常有長者使用的公園,亦應加強該時段的照明。
改善鄰里公園的照明,除考慮該社區年長者的使用習慣(例如常用的時段等),在實務上亦須評估其他如養護預算能否支應夜間與晨間照明,以及照明是否過度而造成鄰近地區的光害等因素。
本節根據以上研究資料說明,改良鄰里公園中的基礎設施如洗手間、座椅及照明,必須交織性地思考個別設施應如何顧及年長者的生理性別(如泌尿機能或身體結構的性別差異)、社會性別(如在公園中的消遣行為)以及年齡等條件,方能滿足不同年長者的需要。
前文(性別化創新一、性別化創新二)依序說明年長者使用鄰里公園設施行為的性別化差異,以及如何依據其交織性的需求改善若干園內設施。本節則藉由另一面向了解目前鄰里公園中的何種設施最能同時滿足女性及男性年長者的活動特性,換言之,即最具性別容納度(gender inclusiveness)。
目前鮮有研究探討鄰里公園基礎設施的性別容納度。透過針對鄰里公園的直觀功能(affordance)感知研究分析年長者的社會性別,可說明何種園內基礎設施最富性別容納度,並能作為改良或設計鄰里公園的依據。此為性別化創新之三。
「直觀功能」[註:本文引用之研究分別將affordance譯為「環境示能性」及「支應性」,在此採譯「直觀功能」以便讀者易於了解]指的是環境提供的意義與價值(後藤武、佐佐木正人、深澤直人,2004;引自李俐慧,2017)。Donald A. Norman將此概念進一步運用於產品設計,其內涵在於環境本身具備固有的物理特性,但使用者也能根據自身經驗與知識理解該環境的使用方式,因此設計者應關心使用者與產品互動時如何感知其直觀功能(陳力豪,2003)。
直觀功能之概念有助用以理解各項基礎設施對於年長者活動的容納(inclusion)程度。此乃由於年長者可根據其經驗與知識感知鄰里公園設施的直觀功能,若不同性別的長者均能對特定設施產生較高的直觀功能感知,該設施即具備較大的性別容納能力。
李素馨等(2015)調查台中市西屯區年長者使用鄰里公園的五種休閒活動類型(消遣、嗜好、健身、學習、社交)以及長者們針對公園內六種主要場所(草地、廣場、休憩涼亭、溜冰場、兒童遊戲場、步道)的直觀功能感知。結果發現男性長者較傾向下棋、打牌等嗜好型活動,女性長者較傾向閱讀書報、繪畫等學習型活動。而在六種場所內,「休憩涼亭」不但可支應消遣性和社交性活動,且能同時支應嗜好性和學習性等活動,後兩種休閒活動幾乎是公園內其他場所較難以支應的。
以上研究顯示涼亭不僅能夠支應女性及男性長者的主要休閒活動類型,具備性別容納度;其遮蔭擋風的功能對於鄰里公園內經常發生的單一性別年長者群集(參見「性別化創新一」)也相當便利。因此,相關單位在規劃或增設鄰里公園基礎設施時,宜優先納入設置涼亭或其他形式可提供遮蔭的空間。
以上研究成果說明,年長者利用鄰里公園設施的方式具有社會性別差異,且可能根據區域而有所變化,而現行的園內設施尚未能滿足年長者的交織性需求,仍有許多尚待改進之處(如座椅的規劃不足,導致年長者須自帶座椅因應)。建議有關單位或設計者在規劃或改良鄰里公園時,宜納入生理性別、社會性別與年齡的交織性分析,如此方能在年長者人數逐漸增加之際,確保鄰里公園設施能夠呼應其身心需求,促進年長者外出活動,達到漸少醫療支出的目的。
另一方面,本案例未能闡述地理差異如何影響不同性別年長者在鄰里公園進行休閒活動的型態,建議未來的相關研究宜在交織性分析中考量到地理因素。
本案例僅以鄰里公園中較基礎的設施如洗手間、座椅、照明、涼亭等考量年長者的使用情形。惟近年來許多鄰里公園業已設置有滑步機等健身器材以及復健設施,但目前對於年長者運用這些器材的生理/社會性別差異仍有待進一步了解。建議相關系所以及主管鄰里公園之單位可以深入研究此一方向,以利促進鄰里公園的性別化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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