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提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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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構在要求申請人將SG&DA納入其相關提案時採取了以下不同的方法:

  • 有些「要求」需使用這類型的語言
  • 有些「鼓勵」採用這種類型的分析
  • 少數則鼓勵申請人,但指示評審人員對這項要素進行評分,使其事實上成為強制性的。

在所有情況下,「相關之處」都很關鍵。例如,並無機構要求純數學中的 SG&DA,因為沒有任何文獻確立其相關性。

同樣關鍵的是,在研究過程的每一個階段都應考慮生理性別、社會性別以及/或者多樣性分析——從確認問題到設計研究、收集資料、分析資料,乃至推廣結果。 例如,參見下面的分析生理性別

新興的全球實踐

以下範例來說明機構的做法。個別機構都將發展適合其文化習俗和法規地景的特定國家政策。與此同時,各機構可能希望分享政策和做法,以強化跨區域的合作。

要求SG及/或DA的機構

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展望歐洲計劃指南(Horizon Europe Programme Guide,2022年2月)指出:「在R&I [研究與創新]的內容中強制納入社會性別向度。這是所有工作計畫、目標和主題的預設要求,除非在主題說明中詳述其無關特定主題,例如透過一開始就說明『在此主題中,並未強制規定研究和創新內容必須納入社會性別向度(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分析)。』」

展望歐洲申請表單有此註明:「敘述如何在計畫的研究與創新內容中考慮社會性別向度(即生理性別及/或社會性別分析)」[如頁1]。如果您認為此類社會性別向度與您的計畫無關,請提供理由。

  • 注意:本部分屬強制性,但已於工作計畫中確定不需將社會性別向度納入R&I內容的主題除外。
  • 請記得,這個問題是關於計畫之研究和創新活動內容,而非負責執行計畫之團隊中的社會性別平衡。
  • 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分析分別指涉生物學特徵和社會/文化因素。

加拿大衛生研究院(Canadian Institutes of Health Research,CIHR):在生物醫學研究中整合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的標準;將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納入具有人類參與者的研究之標準。CIHR發表了同儕審查的文章,詳細說明此類分析如何做出良好的科學(Tannenbaum et al., 2016)。

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US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在思考、收集、描述、交流等所有研究階段中納入生理性別作為生物學變項(Include Sex As a Biological Variable,SABV)。如果未包括SABV,申請人必須提出包括「來自科學文獻、初探資料或其他相關考慮的確鑿理由。」NIH發表了同儕審查的文章,詳細說明此類分析如何成就良好的科學(Clayton, 2016)。培訓教材頁面中的第四章節作為範例。為了支持聚焦於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如何影響人類健康的研究,NIH提供了行政相關的附件

愛爾蘭研究委員會(Irish Research Council,IRC):提供檢核清單,檢核研究過程中各個階段的研究內容中的生理性別及/或社會性別(頁33)

奧地利科學基金(FWF:Fonds zur Förderung der wissenschaftlichen Forschung):自2019年1月1日起,FWF的所有計畫都將在徵集提案時整合以下指南:「必須以獨立的章節描述預計計畫中,所有潛在關於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的方面,以及這些研究問題預計的執行方法。即使申請人認為該計畫沒有提出任何與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相關的問題,也應在文中簡要說明。」修正科學研究中有關社會性別的知識(包括為具備社會性別敏感度的研究,建立檢核清單和資源)。

機構雖鼓勵SG及/或DA,但卻指示評審人員對這項要素進行評分,使其實際上成為強制措施

德國研究基金會(German Research Foundation,DFG):維護良好研究實踐指南:行動守則(2019)顯示,「研究人員檢驗社會性別和多樣性向度是否(且在何種程度上)對研究計畫(關於其方法、工作計畫、目標等)具有顯著意義。」DFG不要求申請人處理SG&DA,強調該機構是依申請人選擇以研究自由為核心的領域補助「好奇心驅使的基礎研究提案」。然而,在評審過程中,審稿人被指示將SG&DA納入考慮。他們的網站包括申請人的檢核清單以及範例

鼓勵SG及/或DA的機構

韓國國家研究基金會(NRF, Korea):NRF由國會指導。2021年,修訂後的《科學技術基本法》生效,其中包括研究設計中的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分析。他們納入一份提供給申請人的檢核清單。

加拿大國家科學與工程研究委員會:申請人指南,請參見#5、6、7、8。同樣不是必需的,但這是提案準則當中衡量的一項要素,該準則經由同儕審查評估。

在日本,政府每五年更新一次科學、技術與創新(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STI)和社會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GE)的基本計畫。2020年,第六期STI基本計畫第五期GE基本計畫都將社會性別觀點和社會性別分析納入研究和技術開發。

荷蘭衛生研究與發展組織 (ZonMw):研究中的社會性別政策FAQ

挪威研究委員會(Norges forskningsråd):政策指出:研究委員會的目標是在所有獲得補助的相關研究中納入社會性別作為一個觀點。這表示所有計畫和倡議都必須具體評估社會性別向度對其特定知識領域的意義。同時也必須確認研究中有哪些方面特別需要更多社會性別觀點知識。

西班牙科學、創新與大學部(Ministerio de Ciencia e Innovación y Universidades):2011年的《科學、技術及創新法》命令落實社會性別觀點。

法國國家研究機構(ANR,Agence nationale de la recherche):提案徵集則表明:具相關性時,計畫協調人員承諾在他或她的研究中考慮生理性別和/或社會性別面向,無論何種領域……以減少知識生產中的社會性別偏見。

西班牙國家研究機構(AEI,Agencia Estatal de Investigación):指引聲明:「透過納入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變項,並加強計畫的評估及管考過程,以期在科學和技術提案中促進具有社會性別觀點、更具包容性的內容。」節錄自社會性別平等計畫(Gender Equality Plan)。前期工作:「主要的提案徵求書包括在申請表中詢問關於研究內容中的社會性別視角,該問題必須在提案的科學技術報告內詳加闡述。」英語翻譯

參考資料

Clayton JA. Studying both sexes: a guiding principle for biomedicine. The FASEB Journal. 2016 Feb;30(2):519-24.

Tannenbaum C, Schwarz JM, Clayton JA, de Vries GJ, Sullivan C. Evaluating sex as a biological variable in preclinical research: the devil in the details. Biology of sex differences. 2016 Dec;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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